江西:一律取消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
1”、江西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2号明确要求,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具体说明如下:政策背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叠加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风险增加。
2”、江西发布疫情防控第22号令,宣布各单位一律取消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和群体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四川省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指南,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等。
3”、江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791-12320。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输入相应按键,即可转接人工客服,直接向人工咨询相关问题即可,广大群众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上拜年短信祝福,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1”、考生需从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完成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2022年江西部分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笔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于笔试当天携带至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提交给监考人员,同时对《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免于参加考试的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直接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3”、推迟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岛市决定推迟原定于2022年4月举行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定考试时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定于2022年4月9日、10日、16日、17日举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定于2022年4月23日、24日举行。
4”、年江西部分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笔试)时间推迟,原定于5月21日的笔试将延期举行,重启时间及准考证打印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于笔试当天交予监考人员。考前14天内一直处在省内外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
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于笔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时间已推迟。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推迟原定于4月9日开展的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工作。以下是关于此次推迟笔试的详细情况:推迟原因:疫情防控需要。
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推迟,原定4月9日的笔试工作延期,具体重启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推迟原因: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江西省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的公告(12月5日)
1”、江西省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的公告01除规定的重点岗位人群外,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各地要合理布局核酸检测点,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不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自2022年12月7日起,购票、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各项进京防控措施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3”、出台了。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简称新十条),提出了一系列优化疫情防控的举措,对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优化。
4”、上海市5日发布消息,自6日起,继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含托幼机构)以及密闭娱乐场所(包括KTV、棋牌室、密室剧本杀、网吧)、餐饮服务(含酒吧)场所等有特殊防疫要求的场所外。
5”、上海:7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不再赋黄码 自6日零时起保留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继续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7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的不再赋黄码。
6”、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